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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城市 · 政策与考核

5 项控制指标 + 9 项支撑指标
逐条看区县怎么接

把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指标背后的政策依据,以及区县层面的实际抓手放在一页里。所有政策条款均摘自公开文件,标注文号、发布机关与成文时间。

14
考核指标条目
5 控制 + 9 支撑
18
收录政策文件
含省级落地示例
3
结果等次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指标逐条对齐

负责部门取自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区县抓手与我方能力为我们的分析,不是文件原文。

控制指标(5 项)

1 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总体结果即为不合格。

1

碳排放总量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区县抓手

摸清辖区排放家底,编制区域温室气体清单与年度碳排放预算,避免目标承接时无账可依

我方能力

区域碳排放核算与碳排放预算管理,五大领域清单编制支持

2

碳排放强度降低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区县抓手

把强度目标拆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条线,按季度盯进度而不是年底算总账

我方能力

碳账本与碳考官:目标分解、进度监测、偏差预警

3

煤炭消费总量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
区县抓手

燃煤锅炉替代、工业供热清洁化,用电锅炉电热泵与余热利用替代散煤

我方能力

园区与工厂能源系统诊断、清洁供热改造方案

4

石油消费总量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区县抓手

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充换电网络配套、作业车辆与物流电气化

我方能力

充换电与光储充一体化建设运营、交通领域能碳管理

5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负责部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区县抓手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与地热的可开发资源摸排与规模化开发

我方能力

区域能源资源普查、光伏与储能建设、绿电直连方案设计

支撑指标(9 项)

3 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总体结果即为不合格。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区县抓手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与技改,能耗在线监测覆盖

我方能力

能源管理系统与节能诊断,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档案

7

年度新增用电量中新增清洁能源电量占比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区县抓手

新增负荷优先配绿电,园区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绿证与绿电交易

我方能力

绿电直连方案与源荷匹配测算、绿电绿证消纳台账

8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降低

负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区县抓手

规上企业节能降碳改造、零碳工厂培育、余热余压综合利用

我方能力

工业能碳管理与零碳工厂建设支持

9

“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和节能降碳审查评价落实情况

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区县抓手

把碳排放评价嵌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流程,建立项目碳评台账

我方能力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专项能力

10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区县抓手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低碳社区建设

我方能力

建筑与园区能碳管理、低碳社区场景建设

11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负责部门:交通运输部
区县抓手

新能源汽车推广、充换电设施、绿色出行比例提升

我方能力

交通领域能碳管理、充换电与停充一体化运营

12

公共机构碳排放强度降低

负责部门:国管局
区县抓手

机关办公区节能改造、能源费用托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我方能力

公共机构能碳监管与能源费用托管,零投入改造模式

13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碳排放控制目标

负责部门:生态环境部
区县抓手

辖区重点排放单位清单管理、数据质量把关、履约进度跟踪

我方能力

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管理与履约支持

14

森林蓄积量增长

负责部门: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
区县抓手

林权确权归集、县域规模化林业碳汇开发、碳汇资产入账

我方能力

生态碳汇项目开发咨询与碳资产管理

区县是怎么承接压力的

考核对象在省级,但三条机制会把压力传到区县。

目标分解

各省制定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把国家指标落成五年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各省份可进一步细化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指标一层层下来,区县最终要拿出可核算的减排量。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国办发〔2024〕39 号

碳排放预算

国家层面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并指导各地区开展预算试编制。已有省级文件进一步明确鼓励县级区域、开发区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这是区县建账最直接的政策依据。

国办发〔2024〕39 号黔发改环资〔2025〕459 号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党政同责

节能降碳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将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这一条覆盖到区县一级。

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政策文件库

按层级归集,每份文件标注文号、发布机关、成文或印发时间,并摘录与区县工作直接相关的关键条款。只摘录,不演绎。

本页政策最后核对:2026-07-29
中央层面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4

我国首个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自 2026 年度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开展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关键条款摘录
  • 适用于自 2026 年度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展情况的评价考核
  • 设置控制指标与支撑指标,即 5 项控制指标加 9 项支撑指标
  • 单一指标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总体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 3 个等次评定
考核目标分解党政同责
中央层面

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4

把节能降碳责任压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并明确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

关键条款摘录
  •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 将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
  • 深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推进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降碳改造,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党政同责公共机构重点单位
国务院层面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文号:
国办发〔2024〕39 号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08

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制度框架,也是碳排放指标层层分解、区县承接压力的政策源头。

关键条款摘录
  • 五年规划初期,将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省份;各省份可进一步细化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
  • 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
  • 2025 年底前指导各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十五五时期指导各地区根据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
碳排放双控碳排放预算项目碳评
国务院层面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文号:
国发〔2026〕22 号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时间:
2026-07

十五五碳达峰的施工图,部署 5 方面重点任务与 6 个专栏重大工程,并给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与公共机构的量化目标。

关键条款摘录
  • 五方面重点任务: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绿色化低碳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支撑保障、凝聚各方合力
  • 十五五期间建设 100 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 500 个左右零碳工厂
  • 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鼓励零碳园区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
十五五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公共机构
部委与国家局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文号:
发改环资〔2025〕910 号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成文时间:
2025-06

国家级零碳园区的申报门槛、指标体系与核算方法。门槛是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且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 2 个。

关键条款摘录
  • 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新建的省级及以上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 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有明确四至边界的“园中园”
  • 园区应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3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零碳园区申报门槛指标体系
部委与国家局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7

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 号),组织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含零碳算力设施。

关键条款摘录
  • 零碳工厂建设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
  • 按照分阶段梯度培育要求,择优将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
  •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条件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按通知要求的时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零碳工厂零碳算力申报
部委与国家局

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改能源〔2025〕650 号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成文时间:
2025-05

绿电直连的国家级规则,明确以荷定源与自发自用比例硬约束,是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降低范围二排放的关键工具。

关键条款摘录
  • 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
  • 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 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 年前不低于 35%
绿电直连源荷匹配就地消纳
部委与国家局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 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国能综通新能〔2026〕75 号
发布机关: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成文时间:
2026-07

县域能源体系的“小规划、小平衡”单元试点,为没有省级开发区的区县提供了一条现实可行的能源侧申报路径。

关键条款摘录
  • 到 2028 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一批村镇微能网试点项目
  • 试点方向包括:以农村生产生活用能需求为主的村镇微能网(群)、以村镇工商业用能需求为主的综合微能网、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应急型微电网
  • 按照“政府指导、电网牵头、各方参与”原则开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自愿组织优选符合条件的地区
村镇微能网农村能源革命县域
部委与国家局

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关: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成文时间:
2025-03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接续政策,面向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关键条款摘录
  • 2021 年以来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56 个县(市、区)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
  • 进一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
  • 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总结推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经验做法
整县光伏农村能源分布式
部委与国家局

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

文号:
环气候函〔2022〕59 号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
成文时间:
2022-08

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共 23 个,其中含多个区级主体,说明区一级完全可以成为国家级试点的申报单位。

关键条款摘录
  •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及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确定试点名单
  • 首批 23 个试点中包含北京市密云区、通州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等区级主体,以及多个国家级新区
  • 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如涉及金融改革创新事项,应遵循“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报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气候投融资试点区级主体
部委与国家局

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
成文时间:
2024-01
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原文为准

第一批名单包含 21 个城市和 43 个产业园区,试点周期 3 年。

关键条款摘录
  • 第一批名单包含 21 个城市和 43 个产业园区
  • 试点工作自 2024 年 1 月起,周期为 3 年
  • 试点创建综合考量能力基础、协同创新潜力与典型性
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部委与国家局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成文时间:
2024
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原文为准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建设路径,明确鼓励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是区县建账的直接依据。

关键条款摘录
  • 鼓励各地区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按照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原则,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
  • 强化省级及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推动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或简易能源平衡表,明确基础数据统计责任
  • 到 2025 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到 2030 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
统计核算能源平衡表区县建账
部委与国家局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

发布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时间:
2024-09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的过程管理要求。托管型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5 年、最长不超过 10 年,是谈判期限时的政策依据。

关键条款摘录
  • 规定能源费用托管实施涉及的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效果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等管理要求
  • 托管型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低于 5 年、不超过 10 年(另见《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等地方办法)
  • 节能改造完成后满一年,宜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服务机构评估节能量,确认是否达到预期节能目标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合同期限
部委与国家局

2026 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发布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时间:
2026-01

明确将测算下达十五五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并制定公共机构碳排放考核实施具体方案。

关键条款摘录
  • 发布《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行业标准,明确核算边界范围、因子取值、步骤方法
  • 测算下达十五五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制定公共机构碳排放考核实施具体方案
  • 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替代,加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运用
公共机构碳排放考核核算指南
省级落地示例

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浙发改环资〔2026〕113 号
发布机关: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成文时间:
2026
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原文为准

省级低碳与零碳园区两级培育路径,实施期限 2026 至 2030 年。

关键条款摘录
  • 低碳园区建设按照全域覆盖、“一园一策”原则推进;零碳园区在低碳园区基础上好中选优
  • 零碳园区范围可以是园区全域,也可以是有明确四至范围的“园中园”
  • 到 2030 年,全省建成 20 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省级路径零碳园区浙江
省级落地示例

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

文号:
湘工信节能〔2025〕467 号
发布机关: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时间:
2025

省级零碳园区的申报与验收机制,建设期一般不超过 5 年,逾期未申请验收自动退出。

关键条款摘录
  • 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
  • 到 2027 年,力争培育一批省级零碳园区
  • 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报省级审核
省级路径零碳园区资金渠道湖南
省级落地示例

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机关: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
成文时间:
2023
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原文为准

近零碳城市以县(市、区)全域为申报对象、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是区县整域零碳最直接的省级抓手样例。

关键条款摘录
  • 近零碳城市申报对象为县(市、区)全域,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
  • 近零碳园区申报对象为省级及以上园区,由园区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
  • 近零碳社区申报对象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等,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
省级路径近零碳城市区县全域山东
省级落地示例

贵州省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文号:
黔发改环资〔2025〕459 号
发布机关: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成文时间:
2025-07

省级文件中明确鼓励县级区域、开发区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是区县层面建碳预算的现成政策依据。

关键条款摘录
  • 结合各地碳排放双控指标任务,建立五年规划期和年度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
  • 指导各市(州)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
  • 鼓励县级区域、开发区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
省级路径碳排放预算县级贵州
政策会更新,本页内容仅供了解。具体适用条件、申报窗口与指标要求,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原文和通知为准。

指标看明白了,下一步是看能报什么

把指标缺口和可申报赛道对上,才知道从哪个项目切入最省力。